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(第8号) 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,根据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正智的提请,于2017年5月10日任命: 吴慧星、成爱梅、梁坤、陈浩、徐龙震、王令己、张浩、郝银刚、张秀云、徐建林、王英超、于莉、李锋、于辉、李兴、张宪明、孙岩、梁春丽、潘宜英、王华栋、岳晓艳、唐代明、姜健、王媛媛、朱晨曦、史春雷、庞宠、井慧、侯圣春、秦迅、吴景仲、谢新磊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。 免去: 魏秀蕊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 韩德华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 刘宝印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 现予公告。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|